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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妪为房产与子女对簿公堂,律师悉心调解再续亲情

【案情简介】
杨老先生与配偶任老太太共育有子女三人,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产,房本上写明夫妻双方的名字。几年前杨老先生突发疾病去世,没来得及立下遗嘱。最近,任老太太的身体健康出了问题,经常需要住院治疗,人一旦脆弱,想法就会变,就想图个心安。所以,任老太太就特别希望,在生前把房屋过户到其个人名下。但任老太太的这一想法刚说出口,便遭到了子女反对,经多次协商不成之后,慕名来到朗禾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律所接受委托后,选派马成玲律师为其代理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马成玲律师第一时间和当事人取得联系,确定办案思路,通过各种渠道调证,固定证据。法院受理后,马成玲律师第一时间联系法官,道明缘由并积极争取调解,在多方努力下,任老太太与其子女终于同意接受调解,坐下来把话说开。在稳定住各方情绪下,法官、调解员、律师为大家解释司法流程、梳理法律关系,消除顾虑。其子女人均一致同意放弃继承权,而且考虑到任老太太年事已高,且在其与老伴共同生活期间尽到较多的扶养义务,再结合该房屋的实际使用状况。最终,房子归原告任老太太所有,任老太太可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该案件取得圆满的结果。

【裁判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继承人杨老先生名下坐落某市区某号楼某号房屋全部产权归原告任老太太所有,原告任老太太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产生的税、费由原告任老太太自行承担;
二、本案各方再无其他争议;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400元,由原告任老太太自愿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感言】
有人说争遗产伤亲情,身外之物何须太执着?这纯粹是事情没落在自己身上,说别人轻松,真遇到分配遗产的事,不见得就不会争,指不定还会争个头破血流。为什么会争遗产,就说本案中的老母亲,为何一把老骨头的还要争,无非是害怕子女们靠不住,怕晚年凄惨,想给自己留条后路。真到了最后,落得子女尚在却无人养老的地步就来不及了。还不如一开始就算好一切,守好自己的那份钱,自己过好日子。你照顾我了,你理应得到我的遗产!可见,孝道不是说说而已。别让父母成为留守老人,尽到作为子女应尽的义务,多一点温情,该是你的遗产,谁也抢不走。

【律师简介】
马成玲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承办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代理过的金融纠纷、贸易纠纷、股权纠纷、合伙纠纷、房产纠纷等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近三百件,还处理过大量的离婚、继承等家庭财产分割纠纷等民事案件。
经过多年的法学研究和法庭实战锤炼,马成玲律师具备了深厚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严谨缜密的分析思维能力,对法律背后的利益博弈理解更深刻,对法律的运用更娴熟,能对大部分的民商事诉讼案件做出较为准确的预判,并能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的诉讼策略,达到当事人的诉讼目标,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得到客户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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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品牌宣传 来源:朗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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