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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禾案例|儿子不掌握父母遗产数额,律师开17张调令,查到近百万存款

基本案情:

当事人秦大哥的母亲在2022年去世、父亲在2024年去世。父母均去世以后,秦大哥想和姐姐协商分配父母的遗产,却被姐姐告知父母名下没有多少财产,秦大哥感到不解,来到律所咨询。

经律师了解,秦大哥一共姐弟三人,除姐姐之外原本还有一个哥哥,但是在2018年去世了,哥哥有个女儿小秦,现在已经成年。根据秦大哥的了解,父母名下应当有不少存款。父母生前和姐姐关系较近,姐姐也多次拿父母的银行卡去取钱等。

秦大哥觉得,姐姐可能已经擅自提取了父母的存款,如果起诉是否还能够追回?另外,哥哥的女儿小秦,是否有权分割爷爷奶奶的遗产呢?

办理过程:

我所专门从事婚姻家庭纠纷的包菲律师具体承办了此案。

接手案件以后,包律师先是为秦大哥仔细讲解了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之后迅速起草诉状并立案。立案后,包律师根据秦大哥提供的有限的财产线索,向法官提交律师调查令,查询了秦大哥父母名下的银行流水。

拿到银行流水以后,包律师一笔一笔仔细分析,又发现了秦大哥父母名下的多张银行-卡,于是继续向法官申请律师调-查令…

就这样,包律师陆陆续续共计向法官递交了17张律师调-查令。

在包律师的不懈努力后,最终梳理出秦大哥父母名下存款近百万,明显可见被姐姐支取的就有七十多万,且都是在母亲去世以后、父亲去世之前。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秦大哥父母的遗产范围,也就是说父母的遗产有哪些、有多少;二是各继承人的继承比例如何确定。

案件结果:

首先,姐姐在母亲去世以后支取的存款,虽然其辩称取款后已将全部款项交与父亲,但对此并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因当时父亲尚在世,故应作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继承分割;

其次,因父母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故本案适用法定继承。哥哥虽然已经去世,但去世在父母之前,故哥哥的女儿小秦可以代位继承,即本案中存在三个第一顺位继承人,分别是:秦大哥,姐姐和小秦。

最后,关于继承比例,因父母生前主要由秦大哥和姐姐照顾,故在遗产继承时二人可予以多分,具体比例已由法院进行酌定。

律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本案被继承人生前均未留有效遗嘱、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关于法定继承的份额,按照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律师介绍:

包菲律师:朗禾律所夏蕊团队律师,资深律师,拥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律师执业5年以上,法学功底深厚,对承办案件具有深度研判精神,胜诉率高,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婚家继承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民商事案件。

夏蕊律师:天津朗禾律师事务所主管律师,四级律师,天津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委员,毕业于南开大学,先后取得了医学法学学士学位与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担任多家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劳动纠纷、婚家继承、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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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法律顾问 来源:朗禾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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