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寒冷的冬日收到了一则暖心的消息,由夏蕊律师团队魏巍律师主办的张某工伤赔偿案件,在委托朗禾律所3个月以后,当事人张某顺利拿到了各项赔偿款项共计55万元!当事人及家属对朗禾律所及魏巍律师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基本案情:
2024年十一国庆刚过,我们接了一件让人揪心的案子——
当事人小张是90后,跟随父亲辗转在各个项目工地干零活。2024年7月26日,小张接受许某的招聘,来到天津某建筑工地,从事变电站工程的安装工作,约定日工资400元/天。次日7月27日上午,小张在配电室干活过程中,从两米多高的配电柜上摔了下来,当场便昏迷不醒,随即小张被工友送到了医院,后被诊断为开放性重型颅脑损伤等伤害。许某等人仅仅垫付了少部分医疗费,后续均拒绝赔偿。
办理过程:
我所夏蕊团队的魏巍律师具体承办了此案。因小张在该项目只干了一天,所以并没有收到工资,也没有任何工资发放凭证;另外,小张也没有和任何主体签订任何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又因小张脑部受伤,本人一直表示很多细节记不清了,需要养伤所以不方便多跑,家人情绪也经常处于崩溃的边缘。
魏律接手案件以后,一边尽心安抚当事人及家属的情绪,耐心的与小张一遍又一遍沟通事发过程,一边不辞辛苦多次陪同小张家属到相关行政部门、案发项目现场进行调证,与多名证人交流,并积极组织与各方沟通。
在搜集到一定证据后,魏律及时到仲裁委、法院立案,尝试通过确认发包方违法转分包来要求用工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在魏律的不懈努力之下,最终发包方、分包方、违法转包方、许某等协商一致同意赔付,魏律拟定了五方协议书,赔付总金额远远高于了可能构成的8~9级工伤赔偿金额标准,达成了共计赔偿55万元的圆满结果。
律师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本案中,小张虽然是接受许某的雇佣来到工地提供劳动,但许某并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且许某与其发包方之间已经明显涉嫌违法转分包。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小张可以主张许某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律师介绍:
魏巍律师:天津朗禾律师事务所夏蕊团队律师,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专业诉讼律师,办案细致,善于研究,理论功底深厚,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纠纷等各类民商事诉讼。
夏蕊律师:天津朗禾律师事务所主管律师,四级律师,天津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委员,毕业于南开大学,先后取得了医学法学学士学位与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担任多家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劳动纠纷、婚家继承、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诉讼。
编辑:法律顾问 来源:朗禾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