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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在手就万事大吉?还有“3检查”要做。

房子是谁的,归谁所有,大家都是看房产证的,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属于谁,这个说法可准确?通常而言是正确的,不过,也存在一些其他情况:即便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但是房子却不是你的,或者产权一半不归属于你。

举个例子,很多刚需购房需要从银行按揭贷款,按揭贷款金额较大,动不动就是几十万、上百万元的额度,那么为什么银行愿意把这么大的资金贷款给月收入只有几千元的个人呢?这是通过房屋产权抵押实现的,留心一点你会发现,你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时,签署的不只是一个合同,包括了“按揭贷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等多份文件,这些合同是相互关联的,只有签订和抵押合同,才可以给你放款。

当你的房子被抵押之后,房屋是不能自行随便出售的,因为房子的产权暂时抵押给了银行,当个人无法按月偿还银行贷款时,银行会对个人进行催促,催促无效,在确认个人确实无法担负房产贷款额时,银行会以这套房子拍卖来补偿贷款差额。所以,房产证在手,并不意味着房子就跟你姓了。房产证到手就完事?过来人提醒:趁早办理“3件事”,以后更省心!

第一项检查:检查房产证上的各项信息,查证是否存在错误和漏掉。房产证可以证明房子属于谁,讲明房屋的基本信息,所以各项知识点不容错误,产证上的信息来自于系统,如果产证信息有误,那么系统信息可能也有误,所以要核查清楚。主要核查点为:业主姓名是否正确,与身份证是否一致;核实物业信息是否正确,房屋的具体地址、楼栋号、小区名称是否错误,如果信息有误,那么房子自然不跟你姓了。如果这些基本信息有错误的,将来房子出售的时候可能难转手,因为连自己多无法证明房子属于自己。到时候需要业主找房产局进行信息修正,如果是办理产权证时间不长还比较简单,如果是已经过去十几年、甚至是二十多年后,才发现信息有误找相关单位更改信息,这个时候就有点“麻烦”了。

第二项检查:及时办理产权抵押登记,确保银行贷款的有效性。

前边说到了,如果你买的房子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实现的,那么你的房子就需要抵押给银行,如果是期房的话,虽然银行放了贷款,形式上房屋已经抵押给了银行。但是实际上在房产证拿到手之后,仍然需要再次去办理抵押手续,以保障个人按揭贷款的有序性,也为了减少银行风险。当然了,现在已经有不少地方不需要拿着房产证去银行办理这个手续,就可以完成抵押的情况,手续更加简便了,自然就不需要操那么多心。

第三项检查:相关票据检查好还在不在,要保存好,不要丢失。

虽然说房产证可以证明房子属于自己的,很多人认为只要有了房产证,其他热什么发票都可以直接丢掉。其实不然,购房发票会在办理房产证时交上去,契税发票等仍然是需要保存好的。虽然说自己没用,但是将来房子要出售时,仍然是需要契税发票的,不然购房者就需要缴纳更多税费,谁都不愿意,也会影响房子转手难易度。这些资料文件丢失了可以补办,但是要跑好几个单位,手续比较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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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郎禾律师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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