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上周在执行中和解了,六年的诉讼,现在终于结束了...”三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再审申请人长舒一口气,如释重负地说道。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孙晓光团队通过持续不断的电话调解,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用13通电话成功调处了三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老案,使三起纠纷的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达成和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2011年,井然公司作为发包人分别与兴华公司、朝元公司、龙马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述三公司作为承包人承建了井然公司泸州市城西新区的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兴华公司、朝元公司、龙马公司对案涉工程进行了实际施工,井然公司亦陆续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兴华公司、朝元公司、龙马公司分别向井然公司送交了工程结算书,井然公司收到结算书后,对案涉工程造价金额有异议,函告上述三公司需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以便工程结算。2014年,兴华公司、朝元公司、龙马公司认为井然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结算款,遂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井然公司支付欠付工程价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一审诉讼中,井然公司提起反诉,要求上述三公司支付赔偿金,并申请对案涉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双方分歧较大,矛盾尖锐。一审判决后,兴华公司、朝元公司、龙马公司、井然公司均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兴华公司、朝元公司、龙马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井然公司则向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申请再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诉讼中常见的案由,往往具有诉讼标的金额巨大、历时较长、执行难度大等特点,这三起也是如此,双方纠纷历时六年之久,当事人之间对案件事实争议点多、对抗情绪大。在主审法官孙晓光的指导下,法官助理马露在对案卷材料进行细致审查后,发现三案历时六年,涉及金额共计千万,各方当事人已疲于诉讼,这场官司没有“赢家”,所以必须彻底从源头上解决矛盾、尽快使各方从纠纷中抽身。怀着忐忑的心情,法官助理马露拨通了被申请人代理人的电话:“陈律师,您好!这里是最高法五巡,井然公司与兴华公司、朝元公司、龙马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三案,现井然公司申请再审,不知你们还有没有调解的基础?”陈律师不耐烦地说道:“我们这个案子都打了好多年了,我们已经累了,不想和对方谈了。”就这样,出师不利,第一次沟通就以“碰壁”而结束。
法官助理马露第一时间与主审法官孙晓光商量“对策”,改变工作方法,暂时不接触当事人,而是与原审法官沟通,先全面了解案件背景及原审法官的裁判思路,再研究案件的推进方案。就这样,法官助理马露又拨打通了原审承办法官的电话,从原审承办法官口中得知,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都有过错,双方也曾多次协商调解,但都未成功,至今案子都未执行终结。在得知案子还未执行终结这一“重大信息”,法官助理马露似乎又看见了调解的“希望”,随即又拨通了案件执行法官的电话,从执行法官口中得知,井然公司资产仅剩房产,一拍流拍,井然公司想以房抵债,但是对方不同意。在找准纠纷症结所在的基础上,法官助理马露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以三个案件中争议相对较小的案件为突破口,又一次拨通了被申请人代理人的电话:“你们这三个案子我已经全面了解了,原审虽然判决井然公司向你们支付工程款,但至今你们也没有收到钱,这对你们来说没有意义...过去谁对谁错我们就不要再谈了,现在我们要做的是解决问题,朝元公司、龙马公司这两个案子你们争议不大,可以先协商协商...在执行中和解吧,这对你们双方来说才是最好的结果...”“我们不想要他们的房产,我们考虑下吧...” 陈律师沉默良久,说了句。趁热打铁,调解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懈,过了几天,法官助理马露又一次拨通了被申请人代理人的电话:“你们考虑得怎么样了?时间拖得越久,对你们越没有好处,井然公司的资产就剩这么点儿了,尽量减少损失现在对你们来说就是最优方案...”“我们正在执行中和解,但是他们房产评估的价格太高了...”陈律师无奈地说道。与被申请人通完电话,法官助理马露立马又拨通了申请人井然公司代理人的电话:“这个案子已经六年了,被申请人一直没有执行到钱,别人有情绪希望你们理解.... 朝元公司、龙马公司这两个案子你们争议不大,可以先协商协商...调解是双方作出让步,现在对方接受你们以房抵债,你们也要作出让步,双方才能越走越近,案子一直拖下去,你们的财产也一直被冻结,对你们也没有好处,尽快解决纠纷才是‘双赢’,否则你们没有‘赢家’...”就这样,经过多次努力,有针对性地反复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释法理,明情理,双方争议差距不断缩短,“无力”前行的执行又继续前行。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六年未解决的纠纷以执行和解、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结案,这起长时间困扰各方的争议终于画上了句号。这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还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
主审法官孙晓光表示,司法的终极目的是定纷止争,结案并不是一个案件必然的终点,只有“案结事了”才是对当事人、对社会最负责任的结果。面对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要严格贯彻公正司法的要求,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审判工作始终,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力求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案件审理中进一步改进与当事人沟通的方式方法,悉心工作、耐心调和,切实深入了解当事人面临的实际困难,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同,以解决问题为着力点,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避免法律程序空转。要更加注重当事人对司法工作的切身感受,法情相融,进一步重视释法析理工作,通过展现优良司法作风和过硬司法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巡回法庭工作的认可和支持程度(为尊重当事人的商业信誉,本文将相关公司的名字作了技术处理)。(撰稿:马露)
编辑:郎禾律师 来源:互联网